1、负责起草我校有关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
2、配合招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政审录取工作。
3、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教育、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的管理。
4、定期召开少数民族学生座谈会,及时和学校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
5、配合教务处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转系、转专业等工作。
6、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7、定期向省、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报送少数民族学生信息汇总。
8、在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工作。
9、在校就业中心指导下,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10、协调与少数民族学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