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 45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 35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 20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参见《东南大学2018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2019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人需通过资助服务-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在系统中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进行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系统开放至2018年10月29日,学院审核截止至2018年10月29日。
2、各学院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并于2018年10月29日12点前将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评审报告)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五、申请材料
纸质版: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联系人:张思联系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