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本科学习优秀生选拔培养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3浏览次数:823

从全校本科各专业选拔3%的学习优秀生加以重点培养,是东南大学多年来坚持因材施教的十分有效的工作。为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优秀拔尖人才尽快脱颖而出,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习优秀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现提出办法如下:

第一条 选拔标准

1、爱国荣校、遵纪守法,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远大抱负;有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2、在业务学习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上年度所学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排名前3%

2)学习成绩优良,知识面较广,思维活跃,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已经取得创新成果(如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已发表有价值的论文,在校学科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等)。

3、身心健康。

第二条 选拔办法

1、学习优秀生选拔工作按照学年度进行。选拔对象为除一年级以外的所有全日制本科学生。培养期限一般为两至三年。

2、选拔工作在每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选拔比例一般为本院(系)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由院(系)根据学生自荐、教师推荐和综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由院长(系主任)会议根据优秀生选拔标准、测评结果及平时成绩确定本院(系)当年的学习优秀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审核(院系自留一份),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3、学校为学习优秀生颁发《东南大学学习优秀生证明书》,此证明书与校园卡一起可以作为享受东南大学学习优秀生相关优惠政策的凭证。

第三条 培养措施

1、为学习优秀生配备导师。由院(系)确定教学和研究经验丰富且责任心强的教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担任指导教师人选,经学习优秀生和导师双向选择落实到人。导师要根据学生特长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并检查指导其学习情况,学年结束时对学习优秀生进行鉴定,内容包括培养计划落实情况、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评价等。

2、学校鼓励学习优秀生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学习优秀生在培养期间内,应至少公开发表一篇科研论文或取得一项成果或获奖(国家级、省部级)一次。院(系)要优先支持学习优秀生申请SRTP项目或参与导师科研的子课题,优先推荐其优秀论文到有关刊物上发表,对其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给予适当奖励。全校各重点实验室应优先对学习优秀生开放并积极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

3、学校鼓励学习优秀生拓宽知识面,尽量为学习优秀生跨系跨专业选课提供便利,并创造条件单独为学习优秀生开设"英语视听说"等部分课程和各类高水平学术讲座,其学分可作为任选课学分;鼓励高年级学习优秀生自选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4、建立学习优秀生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学习优秀生学术交流报告会和学习经验交流会。在校园网上开辟学习优秀生交流专栏,扩大学习优秀生学习经验的辐射示范效应。

5、各院(系)要专设学习优秀生学习管理档案。导师每学年对学习优秀生的思想表现、学业成绩、科研实践、研究成果等进行小结。院(系)每学年对学习优秀生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要指定专人记载归档。

第四条 有关政策

1、学校为学习优秀生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学习优秀生每学年享受100元书刊费,在各院(系)包干的奖学金中支付;根据学习和科研需要,每学年享受100小时的免费机时;学习优秀生的毕业设计经费上浮100元;学习优秀生发表论文版面费由学校支付;学习优秀生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享受研究生同等待遇。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学习优秀生资格:

1)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2)考试作弊;

3)有违纪违法行为;

4)导师提出具体理由,认为不宜作为学习优秀生继续培养,报请院()、学校批准者。

学习优秀生被取消资格后,不再享受以上待遇。

3、学习优秀生导师工作量按8标准课时/每生每学期计入本科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 本办法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以学校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